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

关于举办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业务咨询研修班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5-07-11 08:48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:

  中税协定于8月3日—8月8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业务咨询研修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 一、时间地点

  时间:8月3日报到,8月4日—7日全天上课,8月8日返程。

  地点: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(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)。

 二、参加人员

  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。

 三、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

  (一)增值税法立法主要变化与影响—陈斌;

  (二)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问题—陈爱华;

  (三)资本运作和并购重组中的税务问题—黄德汉;

  (四)新收入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—曹越;

  (五)高企涉税规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—曹越;

  (六)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战—蔡少优;

  (七)涉税争议应对与化解—赵宇;

  (八)DeepSeek+ AI赋能税务:决策应用、智能规划与效率提升—薛伟。

 四、收费标准

  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。

  五、报名方式

  直接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培训班报名(http://px.cctaaedu.cn/jypx/work/portal/jypx/login.jsp)。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,收到确认短信,视为报名成功。

 六、联系方式

  (一)中税协联系人:(010)83755853 赵老师

  (二)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:(0592)—2578111, 13459264925 魏老师

 七、其他要求

  (一)请参训人员自觉参加培训。报名成功的学员,如果实际并未参加培训,学时将记为“0”,且该期培训的学习情况将记录为“不合格”。

  (二)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7月29日 16:00(人满即止)。

  (三)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,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《学时证明》。

  (四)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食宿,不得自行安排。食宿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当天统一收取(共计5天),费用详情请咨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。

  (五)本次培训班的报到时间为2025年8月3日(注册中心24小时值班)。

  (六)在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规定及纪律。

  (七)学员公寓为单人单间,谢绝携带家属、小孩等与培训无关人员参训。

  (八)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,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。

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师协会